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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智堅聲明稿

針對本期壹週刊報導蔡仁堅法律攻勢襲綠營一文,本人做出以下幾點澄清:

1.胞弟林子勤過去擔任建設公司董事,持股比例只佔1/33,並在八月智堅決定參選後,釋出全部持有股份。
2.智堅過去擔任新竹市建築開發公會監事,此為合法且正派的組織,而智堅也在八月參選後辭去監事一職。
3.周刊報導房產一事,實情絕非豪宅,此房為胞弟貸款購得,目前也在分期付款當中。
4.本人不認識也從未見過周刊內文中的指稱的「都更教父」張敏雄先生。


自從擔任從市議員以來,一直到參選市長,智堅皆以最高標準檢視自己,也用此標準要求親戚家人,最近有諸多傳聞傷害家人,自己感到非常難過,對於不是公眾人物的弟弟受到牽連感到相當抱歉。

再此強調,將來成為市長一切市政建設開發相關案件,一定會依法辦理,秉持著透明公開的原則,所有行為都可受市民檢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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